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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北省美术联考不单独发放合格证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湖北日报 2007-11-20 15:39:35
1月至3月进行校考

  凡是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定于12月8日进行,明年1月9日前发成绩,1月15日前公布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非美术类高职高专联考时间为明年1月20日-24日,4月公布成绩和合格控制分数线。高校在我省设置考场组织的专业考试在3月20日前全部结束。

  联考、校考考什么

  我省对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和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进行全省统一联考。全省美术联考由省考试院组织,考前发布政策;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联考在省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相关高职院校组成联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省美术类专业联考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50分),总分250分。

  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实行联考的专业有: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和影视表演类专业,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

  院校成绩认同有别

  1。在艺本(一)录取院校(不含“教育部批准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在我省相应本科层次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确定本校专业合格考生;也可以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联考成绩。是否组织校考,由高校自行确定。

  2。“教育部批准院校”的艺术本科、高职(专科)专业,由高校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并根据本校测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可以不考虑考生的联考成绩;这些院校中没有组织校考的院校可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3。在艺本(二)录取的外省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相应本科层次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确定本校专业合格考生;也可以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4。在艺本(二)录取的省内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直接使用联考成绩。从2009年开始,安排在艺本(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外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均不再由学校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5。在艺本(三)录取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均不单独组织校考,录取时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6。省内外院校(不含“教育部批准院校”)招收我省组织了联考的艺术高职(专科)专业,均不自行组织校考,录取时直接使用联考成绩。

  7。对我省未组织联考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和少数高职(专科)专业,由高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除外)自行组织校考;不自行组织校考的,经省招办同意后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合格生源。

  8。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均不能单独组织校考,经省招办同意后认可其他高校同层次、同专业的合格生源。

  联考不单独发放合格证

  明年,我省统一划定美术类联考本科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以及美术类和非美术类高职(专科)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联考成绩达到合格控制分数线即为联考合格,不再单独给考生发放联考合格证。

  在我省美术类联考基础上进行校考的高校,应在美术类联考合格生源中发放专业合格证。只有联考合格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

  组织校考的高校,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不应超过本校在鄂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投档比例在1:1。5以内

  明年,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专科)。

  艺本(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本(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本(三)为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高职(专科)批次为所有院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艺本(一)安排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前录取,艺术高职(专科)安排在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前录取。

  在录取时,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当年生源情况,全省统一划定艺术类各批次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教育部批准院校”的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省招委批准的省属高校自主招生的艺术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使用联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综合高考文化考试和联考两部分成绩后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2,投档比例在1:1。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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